问题 | 合同续签三次是否为终身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在同一家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可以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合同。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解除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与发票必须一致吗? 合同与发票必须一致,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其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务。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统一购销事实也应该一致,因此合同应该与发票一致。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同一家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可以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此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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