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合同后主体变更的情形有: (一)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 (二)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一、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 外部效力主要表现在: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要怎么行使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三、债权受让人是什么 债权受让人: 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的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有效后,原债权人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有权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非该权利属于债权人本人。 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债权,包括: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将部分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受让人基于原合同成为新的债权人。受让人接受债权时,应当考察债权是否能够在未来实现,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