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
释义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或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5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负有责任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建筑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正常情况下,建筑工地的责任事故是连带责任,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受伤人员按照相关责任赔偿。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或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5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责任事故是刑事责任,生产事故是行政责任。 、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追尾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追尾事故应这样划分责任:、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另外,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4)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5)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该内容由 张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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