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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档案怎么补档案?
释义
    法律分析:
    1、学生本人提交补办毕业生档案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原辅导员和原所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2、学生档案应接收单位出具的“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或“毕业生档案遗失”的证明,并注明“因学生就业需要,请学校予以补办”,加盖公章;
    3、经学工部部长审核签字后,凭以上材料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据实认真填写,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凭教务处开具的《毕业证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4、到学校档案室复印个人《学籍卡》和《成绩卡》,加盖档案室公章;
    5、到招生办公室补办《入学电子档案》;
    6、到校医院(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开具《体检表》;
    7、到学生工作部、团委补办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员)审批表等获奖证明;
    8、到组织部补办组织档案材料;
    9、到原毕业高中学校补办《入学前档案》;
    10、补办《报到证》(参照《报到证丢失补办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
    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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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1: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