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被驳回怎么复审 |
释义 | 准备以下材料提交商标机构来复审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一、怎么写商标复审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通常是指的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遇见商标被驳回或是被人异议的时候,注册人为了挽回自己的注册商标而提出的一种程序,通常在受到异议或是裁定通知书时的十五天内,注册人便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复审请求,逾期则认为注册人同时该次的裁定。 1、填写具体评审请求和理由或者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的时候必须要另附材料,并且要和申请书一起提交 2、如果被驳回的商标是国际商标的话注册号前必须标明。 3、申请人名字后必须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的话需要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有效地址。 4、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商标是多人共有商标的话要制定一个代表人,否则就按照申请人序列中的第一位来算。 5、办理商标驳回复审的是申请人的代表而非本人的话,必须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将相关内容标识清楚。 6、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代办的话,可以不填写代理相关栏目。 二、商标注册复审程序? 商标复审需要撰写、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九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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