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5天之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审程序。
 一、商标注册代理流程
 一、注册准备;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三、申请注册;四、商标审查;五、驳回和驳回复审;六、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七、注册公告;八、领取商标注册证。
 二、注册商标流程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合法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三、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具体条件:
 (一)主体条件;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二)时间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内容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
 (四)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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