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国大多数地方都可以 异地办理身份证 ,只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杭州 也不例外,要在杭州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应该符合的条件是:凡是在杭州市域范围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 身份证异地办理 条件的外地来杭人员,可以选择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的居民 身份证 受理点办理异地身份证申领手续。 办证材料: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 居住证 》、居住登记材料、 劳动合同 、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 房屋租赁合同 等材料之一。 不予受理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