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务负责人可以变更。但是相关的财务负责人需要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同意后才可以离职,并且公司需要立刻在电子税务系统中变更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信息,且离职的财务人员需要与新上任的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上的交接手续。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