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南京户籍儿童先参保、在缴费。 参保手续: 携带户口簿、父母身份证至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社保基层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参保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