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拿钱不办事怎么办 |
释义 | 1、律师拿钱不办事,其行为违法,当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师事务所协商,要求退还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律师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机关投诉,要求对律师进行查处。 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他们负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 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委托代理的基础是信任,信任基础缺失,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只是退费与否、退费多少的问题。 建议你有什么疑问,直接和代理律师交流沟通,良好的沟通可以解决多数问题; 如果之后你还是觉得这个律师不靠谱,也可选择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 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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