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每一个具体的卫生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卫生法律关系客体和卫生法律关系内容,三者缺一不可。 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确认的具有特定范围的法律关系; ②卫生法律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③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 ④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主体。 卫生法效力范围的概念卫生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卫生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卫生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适用,包括卫生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 卫生法律关系有下列构成要素: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卫生法律关系、享有卫生权利和承担卫生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卫生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人的生命健康利益、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针对特定客体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 卫生权利,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的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卫生义务,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为了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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