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安全生产十不准的内容如下: 1、严禁违章指挥; 2、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饮酒进入作业现场; 4、严禁在起重吊物下停留; 5、严禁不系安全带; 6、严禁违规动火; 7、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 8、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中的设备; 9、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0、严禁违章关闭安全防护设施。 法律客观: 《标准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