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及投保人 |
释义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一、什么是意外保险,包括什么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意外保险包括:意外险有人身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空意外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其中,意外保险保的意外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二、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和工伤赔偿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以团体的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一般是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险相同。保障内容理赔范围包含意外事故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等。团体意外险的缴费比例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团体投保人数、投保金额有关。它有固定费率,可以选择每人投保多少乘以费率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这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偿金:意外身故赔偿金额为险种的最高赔偿限额意外伤残的赔偿标准则要根据伤残程度划分,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2、意外医疗赔偿金:它属于损失补偿金额,其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比如,意外医疗的保额为1万元,但被保险人治疗费用为5000元,那么经审核后的赔偿费用最高为5000元。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有什么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的条件,具体如下: 1、外部因素是指被保险人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2、突发事故,是指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 3、事故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料到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虽然其他事故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不可抗拒或履行职责,也应纳入事故范围,比如船着火被迫跳海逃生; 4、非疾病的; 5、身体受伤,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身体的所属部位,伤害事实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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