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再婚是需要更改婚姻状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