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异地房产办理委托书公证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的委托书公证通常在公证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当事人办理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