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社保失业金几号发放? |
释义 | 深圳失业保险金一般为每月15日之前发放,深圳领失业金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将失业名单报备社保局,并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2、失业后60日内,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失业登记证明、银行卡,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等待审核。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体有: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审核通过后,即可等待失业金的发放,并按照各地通知,参加对应再就业的培训; 4、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