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离婚调解应注意的方面: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 2、任何调解方法都不是静止不变的东西,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3、要把握好调解的时机。 4、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离婚无伤,包括不因离婚伤害子女、不因离婚伤害对方、不因离婚伤害社会。 一、起诉离婚不去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诉讼离婚过程中,一方不肯对离婚调解书签字的,双方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只要法院进行判决即可。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官调解离婚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的程序,在判决离婚前,调解不成,会认定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步骤如下: 一般离婚案件 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三、离婚调解后到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 当前情况下,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离婚调解到第一次开庭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如果是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或者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的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的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一些案件,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当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要进行调解,但不可以一直调解不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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