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事会主席是虚职,负责笼统的工作,如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财务资料等。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召集会议,对股东负责。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通常是一个虚职,没有实质性权力,主要负责笼统的工作,例如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财务资料等事务。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可以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对股东负责。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必须得到过半数的支持。对于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三条,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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