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首先,对于不属于法律上所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个人债务,离婚后不用偿还。其次,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务,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第一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第一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