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宠物狗属于私有财产,打死宠物狗构成损毁公私财物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的情形应立案追诉。民法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毁坏公私财物行为进行了规定,可处拘留和罚款。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宠物狗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故意将宠物狗打死属于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宠物狗的价格比较昂贵,数额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同时行为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结语 依法保护宠物狗作为个人私有财产的地位,故意打死宠物狗属于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宠物狗的价值较高,涉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若不构成犯罪,将受到治安处罚,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受到刑事处罚。《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33条明确了立案追诉的条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赔偿和治安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