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一、农村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流程有:一、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二、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三、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四、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农村迁户口的流程 1、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三、子女户口怎么迁到女方家? 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原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即首先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