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六条规定,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采用邮寄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其中,邮寄送达应当由当事人承担邮资,并以海事法院邮戳的日期为有效送达日期;公告送达则应当在海事法院、相关海事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布公告,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六条 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可以采用邮寄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邮寄送达时,应当由当事人承担邮资;公告送达时,应当在海事法院、相关海事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布公告,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