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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兼职形成劳动关系吗
释义
    兼职形成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的兼职内容确定。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具体是需要看兼职的内容来定夺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兼职都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的赔偿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向谁投诉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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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0: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