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财产分割的实践操作 |
释义 | 婚后房产财产分割方法及离婚房产分割原则:父母出资购房、婚前购房、按揭贷款购房等情况均有相应处理方式;离婚时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遵循自愿协商、无过错方优先、男女平等和方便生活原则。 法律分析 一、婚后房产财产的分割方法是怎样的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一定要照顾好子女还有女方的权益。 2、夫妻双方一定要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 3、没有过错的一方要获得优先照顾的原则。 4、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5、要遵循方便生存生活的原则。 结语 在婚后房产财产的分割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父母出资购房、婚前购买房屋以及按揭贷款购房等情况都有相应的处理原则。离婚时,应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夫妻双方要自愿协商,无过错方应得到优先照顾,男女平等原则和方便生存生活原则也需要遵循。以上原则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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