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工程验收 |
释义 |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大致如下: 1、施工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填报申请表。 2、内部初级验收。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项目部质安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进行内部初步验收,并填写相关资料。 3、预验收。由专业工程师,外部和内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相关人员等一同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 4、正式验收。施工单位有关工程师和外部监理工程师以及物业方一同进行正式验收。 5、验收资料的审查和评定。将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和有关资料上交与政府质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 6、验收资料会签或报告。检验完后,质检组人员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7、验收资料备案。审核通过后,将验收资料放入档案处进行备案。 一、工程验收的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