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共有产权房的纠纷? |
释义 | 未经共同继承人同意买卖房屋是指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不征得其他共同继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形。 由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多个继承人没有即时分家析产并办好房地产证,而其中一个继承人常常占用和控制了全部房产, 并声称全部房产由被继承人遗留给他,并无其他继承人,买房人信以为真,最终造成损失,或者其他继承人曾口头同意弃权,但事后反悔,但口说无凭,买房人仍然会陷入无谓的争讼之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无效,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这种情形。因此,由于这种房屋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买房人一般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而其购房款已支付,这样很可能跌入房款两空的陷阱。 要想避开这种陷阱,首先要向当地居委会查问房地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的亲人情况,包括其父母、子女、配偶等,最好通过律师向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其家庭成员状况。 其次,在摸清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士名单后,逐一要求他们出具书面声明,要么放弃继承权,要么同意出售共有房产并作为卖方,要么分家析产,并办理过户手续,再向合法产权人购房。只有这样,才不会惹上共有产权纠纷。 一、农村自建房产继承如何分配的 我国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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