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双方主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学校只作为鉴证方,一旦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盖章,协议书即生效,如需解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2.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解约函后,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解约,上传解约函,院校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新的电子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