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是不是可以? |
释义 | 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是不是可以? 一、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是不是可以? 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是可以的,这实际上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 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二、放弃继承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条件和保留意见的放弃继承权不成其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继承权可能并不特别清楚。既然这并不是属于一种法定的义务,是属于一项权利,所以当事人完全是可以通过自主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目前继承权的放弃的话,是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来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 对于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是不是可以?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农户迁出宅基地继承是不是可以? 一、农户迁出宅基地继承是不是可以? 农户迁出宅基地继承是不可以的,因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 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行翻建,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灭失,基本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三、哪些情况不能够申请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分两种,一种是针对宅基地,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这部分补偿自然归村集体所有,而不是宅基地的使用人;另一种是针对房屋,继承之后,房屋的产权属于子女,无论户口在哪里,都应该获得补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农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否能够发生法律上面所规定的继承,应当判断一下宅基地是否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的财产,实际上这样的一种宅基地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政策所获得的一种土地方面的使用权,因此是不能够进行继承转让。 对于农户迁出宅基地继承是不是可以?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不可以解除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能再进行解除。如果确实存在欺诈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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