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卖了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
释义 | 房子卖了,可以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购买单位房改存量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后,一年以内申请;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支付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买过房了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 (三)委托他人的,代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统一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三)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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