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本实施办法所称应届高学历毕业生是指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本实施办法所称我市用人单位指市属用人单位和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其中,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法律依据: 《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细则》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奖励补贴资金的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和决算,配合市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审查申请人人才资格、在杭工作等情况;制订奖励补贴发放汇总表(包括发放人员姓名、个人开户行、账号、金额等明细),形成支付申请,完成资金发放以及建档管理等工作。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具体受理部门为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