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警察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3、如果认为派出所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