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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托老所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或单位)备齐材料,交临汾市行政审批大厅民政窗口;(二)受理: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由民政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向申请人(或单位)当场出具办事明白卡;对资料齐全的,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三)审核: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工作人员及局分管领导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步审核;(四)审定:由市民政局局长对审核意见作出审定;(五)告知: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向申请人(或单位)出具事项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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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