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验教育弄虚作假驾驶证能解除吗 |
释义 | 能解除。如果不是恶意倒卖驾驶证分数的行为,只要提出申请,交警部门审核后就可以解锁车辆或者驾驶证,但如果是恶意驾驶证就不能再使用,也不能补办。只能到车管所处理以后,重新申请报考驾驶证。审验学习教育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无效,并处1000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无效,重新参加审验学习,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网络审验教育的对象是针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1至8分的驾驶人,对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只能申请参加现场审验教育。 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 第一百条 1.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五百元罚款; 2.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处一千元罚款; _3.组织他人实施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4.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5.组织他人实施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罚款; 6.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罚款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1.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2.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3.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4.组织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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