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收费吗 不收费 二、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办理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所有权证书 4.船舶检验证书 5.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等 三、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办理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但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