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间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不可以随随便便解除的,必须要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形才可以解除。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者,应当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如果是超过了试用期应该提前30个工作日。如果因为不告诉用人单位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