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能力养孩子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可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孩子与被抚养人不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如果由其他人抚养则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需年满三八周岁,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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