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做了别人的贷款担保人,如果别人没有还贷款,而且还逃跑了的话,担保人是撤不出来的。 因为已经做了担保,在贷款人跑路的情况下,根据担保的性质,债主有可能向担保人追债,由担保人来进行还款。 但哪怕无需担保人来进行还款,担保人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只要这笔担保人的责任未解除之前就要算负债,在做贷款时银行会考虑您的负债比,也就是说除非您的收入要能覆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加上您本身要做的贷款月还款额的两倍,银行才可以批贷。 所以只要贷款没还,基本无法继续从银行贷款了。 不过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向法院申请强制其财产来冲抵贷款本息、滞纳金和手续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