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罪不捕,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或者有法定不应当逮捕的情形。不捕决定作出后,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释放,公安机关会采取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定罪不捕不等于不起诉,逮捕和起诉是刑事诉讼的两个环节,由检察院不同的部门实施,前者是批捕处办理,后者是起诉处办理。是否逮捕只是决定是否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问题,是程序问题;而是否不起诉是侦查工作结束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移送起诉交付审判问题,是实体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