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毕业生就业补贴 |
释义 | 自2022年9月起,厦门将见习补助标准提高至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即从原先的1980元/月提高到2233元/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2年底。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2年底。见习期间,厦门市人社部门将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在厦就业生活补贴: 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双一流”大学及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年度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2万元。 2、职业见习生活补助:企业为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可申请给予见习人员的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人/月。 3、求职创业补贴:给予我市高校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且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并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可按用人单位税收缴交关系向市、区就业中心申请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集成电路企业新引进毕业生:按照按博士3000元/月、硕士1800元/月、本科1200元/月给予生活补贴,最长2年。(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 6、新引进的外省及部属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可获最高20万元补助。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师:可获最高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 7、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年、最长两年的生活补助。8、软件信息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以上的人员:给予最高3万元/年、最长三年的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补贴标准。“四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个人先行付费,在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一次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的相关分工种补贴标准执行。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期间,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由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企业新录用人员,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培训机构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不低于人均300元。 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申请补贴应当是按国家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建立了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的企业。补贴标准按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人均500、1000、2000、3000元的补贴。 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技能培训,按照培训人数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1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培训补贴。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的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培训期限等应向社会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