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的交付怎样分配股权 |
释义 | 股权交付是指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不是获得股权的生效要件,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股权转让不登记有效吗?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签订赠送股权协议没有工商登记该协议有效吗 签订赠送股权协议没有工商登记的,只要赠与合同内容、形式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但没有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公司执照变更股东不签字怎么办 股权转让只涉及转让方和受让方,股权转让仅仅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方面与其他股东相关,其他股东表示同意转让或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并不必然相关,况且,工商登记部门不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只是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签字属实。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是公司的义务,不是股东的义务,即使是作为股权转让当事人的股东,也最多是作为证人参与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活动。综上,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仅需当事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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