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不是可以撤销?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公证不可撤销,必须由继承人亲自办理。公证机构可派员到遗嘱人居住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应提交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公证书有错误可申请复查,有争议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是不是可以撤销? 放弃继承权公证不可以撤销。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的规定是什么?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放弃继承权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在做出书面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之后,还可以将放弃继承声明书拿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办理公证手续。但是一旦办理完毕公证之后是不能够要求撤销的,毕竟根据《公证法》当中的规定,如果认为公证书内容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 结语 放弃继承权公证一经办理,不可撤销。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书内容如有错误可申请复查,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公证书可撤销并公告无效。然而,放弃继承权属于当事人的权利,一旦书面声明完成并公证,不可撤销。因此,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前,请慎重考虑,并确保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有疑问或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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