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该怎么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