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凡在中国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应持其身份证明,以及在华居住的时间、地点,从事何种工作或在何学校学习等证明材料,向其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曾在我国有关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公证处受理后,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向其在华工作、学习过的单位或学校进行调查,由该单位或学校为申请人出具在该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的证明,公证处据此为当事人办理在中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的公证书。故应由公证处负责受理、调查并出具意见。 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什么用 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实就按照字面意思解释就可以了。不要开具是比较麻烦的。一般都是涉及到特殊的职业岗位才需要开具的一种证明。例如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之类的职业。当然,有些企业也喜欢搞这一套,需要员工提供这些证明。开具这一份证明是比较麻烦的,特别是转过户口的人。一般而言,开具人直接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就可以了,就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之类的就可以了。如果是改过户口的,还得去之前的户口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这是比较麻烦的,而且转户口或者改户口的次数越多,那就意味着开具人得多跑几趟路了。 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实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他可以证明你是良好公民,这份证据除了被用作是职业上,还可以用作法院的庭审活动上。例如刑事犯罪中的酌定情节,你可以去找当地派出所开具这一份证明,说明自己是良民是初犯,并且承认错误,或许法院就会采纳你的意见,对你进行从轻处罚。其实,这种说法是可以这样做,但是能不能支持那是两码事了。一般都是用在未成人犯罪上比较多,而且还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佐证,法院才可以采纳这个从轻处罚的意见。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会查吗 单位等用人机构可能会去查无犯罪记录,《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要出国办理护照,或者进入事业单位及很多管制较为严格的外企时候都会需要个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报告制度。法律是这么要求的,再者,《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者受过刑事处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工作自己喜爱,就冒险试一下,看能否蒙混过关。 1、一般单位不会去查,只是发函,让你原籍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1、用人单位查询只有提供给公安机关发函的形式查询,或通过关系到公安内部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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