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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总登记也叫静态登记,是在一定行政区域和一定时间内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应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
    (四)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是指房屋因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而进行的登记。
    (五)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包括改建、添建,用途变化等。
    (六)他项权利登记
    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抵押、典权等他项权利而进行的登记。
    (七)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房屋权利因房屋或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灭失等而进行的登记。下列几种情况均应申请注销登记:
    1.房屋灭失,所有权的要素之一客体灭失,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
    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房屋所有权人未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而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3.他项权利终止。
    一、房屋的他项权证登记需要多久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一)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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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1: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