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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调查人员以威胁为名,要求签署文件,是否合法?
释义
    法律分析:被调查人员以威胁为名,要求签署文件是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被调查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不合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6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公务员利用职权在招标投标、承揽工程、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方面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牟取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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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