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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收回闲置土地。一是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认定事实。根据以上对闲置土地认定的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立案后,应通过现场调查,以及对当事人、规划部门、市政电力等公用事业部门进行取证,确定是否构成闲置。二是应告知当事人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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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