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受保护。人民网于2015年06月15日报道:最高法:个人打假者具有消费者身份 “知假买假”仍受保护6月15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10个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的权利,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的行为,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把重典治乱落到了实处,对解决消费者诉讼难,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介绍,个人“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果单位“知假买假”,受“民法典”等法律保护,不能要求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另外,食品药品领域支持“知假买假”最高法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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