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开发区护照办理地点 |
释义 | 大连开发区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办理护照。 办理条件如下: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综上所述,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窗口可受理申请人常住户口为大连地区的护照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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