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娄底市委组织部的职责 |
释义 | 娄底市委组织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 2、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 4、负责归口单位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 5、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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