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与律师会见属于被告权利之一,但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 在侦查和审判活动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止、干涉被告人聘请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 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会见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 被告人、辩护人有权阅卷。 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参加开庭审理,并进行辩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干涉其权利。被羁押的被告人也有权会见辩护人,并阅卷、参加开庭审理以及进行辩论。因此,如需申请与律师会见,被告人及其家属需向看守所或法院提出申请。如遇到被拒绝或其他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